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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LE FREAK/Chic
(Nile Rodgers & Bernard Edwards/WEA)

提起70年代末期的排行榜,許多資深樂迷們直覺的反應,必然是「比吉斯」(Bee Gees)和迪斯可。的確,當時霸佔熱門排行榜的作品,幾乎絕大多數都是迪斯可舞曲和「比吉斯」兄弟灌錄、譜寫與製作的歌曲。在1978年的全年排行上,僅次於「比吉斯」的「Night Fever」和該家族么弟安迪吉布(Andy Gibb)的「Shadow Dancing」,超越「比吉斯」的「Stayin’ Alive」,獲得第三名的,是有著法文名稱的團體「帥」(Chic)所灌錄的「Le Freak」,它曾經奪下六個星期的全美總冠軍,而且呈現著罕見的「鬥志」,雖然兩度被「逼退」,但是隨即又重新登上榜首寶座,同時越戰越勇,第一次奪魁,只有一個星期,第二次變成兩個星期,到了第三度封王,更蟬聯三個星期。毫不意外的,這也是一首迪斯可經典,不過說來你可能無法相信,該團的兩位核心人物,卻曾經十分厭惡迪斯可舞曲。

分別來自北卡羅萊納和紐約市的柏納德愛德華(Bernard Edwards)和奈爾羅傑斯(Nile Rodgers),同樣都出生於1952年。1970年,兩人頭一次見面的時候,才剛剛從高中畢業,由於臭味相投,很快的結為好友,開始一起在紐約的一些爵士俱樂部跟啤酒屋參加樂隊的演出。兩年之後,他們遇見鼓手東尼湯普森(Tony Thompson),隨即開始構思,打算仿效「羅西音樂」(Roxy Music),成立一支類似的搖滾樂隊,同時取名為「大蘋果」(Big Apple Band)。不過,事實上,他們很早就有著一些新的團體「概念」,為了迎合商業的市場,他們將以最「帥」的造型出現,不要太執著於所謂的「音樂理想」,必須創造能夠表現出國際性、可以隨著市場來改變的音樂。由於當時盛行的是搖滾樂,他們自認可以在這樣的一種理念之下獲得成功。於是,他們改組團體,嘗試以男女組合的型態,進軍「新浪潮搖滾」的領域。只是,當時的搖滾歌壇基本上都是男性組合的天下,他們在徒勞無功的情況下,很快的就發覺這樣行不通。

為了尋求突破,團員們開始動腦。他們很盼望能夠在唱片界成名,不希望終其一生都只是一支默默無聞、在小酒吧賣唱的樂隊,因此他們選擇了開始席捲市場的迪斯可。儘管他們其實並不是很喜歡這種類型的音樂,而愛德華甚至更坦承自己剛開始的時候簡直可以說非常憎恨迪斯可,但是,為了快速成名,他們別無選擇。事實上,在通盤考量之後,他們發現,迪斯可簡直有如「天上掉下來的禮物」:人種與性別,在迪斯可的世界裡完全不重要,你只要跟緊流行,就有機會進入「主流」的市場。他們都希望鈔票滾滾而來、擁有名牌跑車、甚至私人飛機,投入迪斯可的陣營,是他們不能錯過的機會。

於是,身為團長的愛德華和羅傑斯,變賣了所有的樂器,把得到的錢都用來灌錄幾首「大眾化品味」的迪斯可單曲,然後開始到處尋找唱片公司的支持。但是,他們想得太天真了,幾乎所有位於紐約的唱片公司都回決了他們的試探,華納機構旗下的Atlantic唱片甚至一連打了他們兩次回票。不過,他們終於還是遇見了伯樂:最後,Atlantic的總裁親自把他們簽下,而當時改名叫做「帥」的他們,陣容都還沒有完全的底定呢!可是,儘管如此,他們先前曾經遭到退件的「Dance, Dance, Dance (Yowsah, Yowsah, Yowsah)」,經過Atlantic發行後,竟然在1978年二月拿到了第六名。不久,原先的女主唱退出,另外兩位歌手加入,完成了他們的正式組合。

1978年秋天,唱片公司推出了「帥」的第三支單曲,由愛德華與羅傑斯聯合譜寫、並且擔任製作的「Le Freak」,立刻造成空前的轟動,以一種採用吉他與貝司為核心、加上流暢弦樂的模式,和彷彿獨立運作的女性合唱,形成了他們的「招牌」。1978年十月二十八日,這首歌頭一次上榜,六個星期後,就在十二月九日首度奪下冠軍,接著展開與「比吉斯」的「Too Much Heaven」精彩的拉鋸戰,前後總計奪得六個星期冠軍,不但銷售突破四百萬張、成為白金唱片,更成了Atlantic唱片有史以來最暢銷的單曲之一。

1979年八月,「帥」以「Good Times」再度奪得冠軍,可惜迪斯可開始退燒,他們嘗試轉變風格,添加抒情歌謠曲,但始終無法再創高潮。不過,愛德華與羅傑斯在創作與製作方面的才華卻受到了廣大的肯定,許多藝人與團體都紛紛邀請他們合作而大為成功,其中至少包括「史勒吉姊妹」(Sister Sledge)的「We Are Family」、黛安娜蘿絲(Diana Ross)的「Upside Down」與大衛鮑伊(David Bowie)的「Let’s Dance」等等,甚至瑪丹娜(Madonna)早年的冠軍曲「Like a Virgin」,也是由羅傑斯擔任製作的呢!羅傑斯在1984年應邀加入「The Honeydrippers」,東尼湯普森也在1985年加入「The Power Station」,這些都是當時曾經轟動歌壇的超級組合,而愛德華則成為專業的製作人。愛德華與羅傑斯兩人曾在1992年再度重組「帥」合唱團,只可惜沒有真正引起太多注意,愛德華更在1996年因為肺炎而過世,得年僅四十三歲,令人惋惜。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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